申報技術員、助理工程師、工程師職務評審條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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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人事檔案委托中國海峽人才市場代理的,在企事業單位中直接從事生產建設、勘察設計、科學研究、安全生產和管理、技術開發、技術服務和技術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術人員,符合閩經貿培訓[2003]299號文和閩人發[2002]154號、 [2004]]145號文規定的申報條件者,均可申報評審技術員、助理工程師、工程師任職資格,具體工作年限規定如下:
一、申報技術員、助理工程師職務評審條件
1.成教中專畢業生從事工程技術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工作2年以上可申報“技術員”資格;聘任“技術員”工作4年以上,任職期間年度考核合格,可申報“助理工程師”資格。
2.成教大專畢業生從事工程技術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工作1年以上可申報“技術員”資格;聘任“技術員”工作3年以上,任職期間年度考核合格,可申報“助理工程師”。
3.成教本科畢業生從事工程技術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工作1年以上,任職期間年度考核合格,可申報“助理工程師”資格。
4.普通大中專院校畢業生,取得大專學歷,未考核確認技術員,從事工程技術本專業工作4年以上,任職期間年度考核合格,可申報“助理工程師”資格。
5. 普通大中專院校畢業生,取得本科學歷,從事工程技術相近專業工作1年以上,任職期間年度考核合格,可申報“助理工程師”。
6.普通大中專院校畢業生,取得中專學歷,未考核確認技術員,從事工程技術本專業工作6年以上,任職期間年度考核合格,可申報“助理工程師”。
二、組織評審工程師條件
1. 獲得博士學位,從事工程技術相關專業工作6個月以上,任職期間年度考核合格,可申報“工程師”。
2.獲得碩士學位,在工程技術崗位上聘任助理工程師職務工作2年以上,任職期間年度考核合格,可申報“工程師”。
3.獲得學士學位或大學本科畢業,在工程技術崗位上聘任助理工程師職務工作4年以上,任職期間年度考核合格,可申報“工程師”。
4.大專學歷,在工程技術崗位上聘任助理工程師職務工作5年以上,任職期間年度考核合格,可申報“工程師”。
5.普通大中專院校畢業,獲得碩士學位,未考核確認助理工程師,從事工程技術崗位本專業工作3年以上;本科學歷,未考核確認助理工程師,從事工程技術崗位本專業工作6年以上;大專學歷,未考核確認技術員和助理工程師,從事工程技術崗位本專業工作9年以上,已獲得技術員但未考核確認助理工程師,從獲得技術員時間起算從事本專業工作8年以上,任職期間年度考核合格,可申報“工程師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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